福建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關于使用個人賬戶進行健康體檢費用的通知2015/7/19 22:23:43 瀏覽次數:
省級醫保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2011年度省部屬駐榕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1〕104號)精神,個人賬戶可用于健康體檢,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體檢對象:省本級醫保非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參保人員。
二、個人賬戶支付限額:參保人自行持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體檢中心刷卡體檢,最高限額為男性450元/人.年,女性550元/人.年,限額內健康體檢費用全部由參保人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付,超
上一條:關于撥還農村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對象參合基金的通知 | 下一條:關于社會保障卡取代異地就醫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 |